行政级别

1999年9月22日第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《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明确,“对企业及企业领导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”。国家 有关部门对此问题是煞费苦心的,比如不许叫办公厅,董事局,一方面可能认为“不配”, 另一方面也体现去行政化的思路。

道是无级别,级别思想却潜移默化,明里暗里要确定企业级别。国有企业行政级别的思想 是根深蒂固的,套用行政级别的做法屡见不鲜。如在公司或部门的名称上,XX局,XX处、 XX科司空见惯,这固然有历史沿革因素,但从名字上就明晃晃的显示着级别。

确定企业行政级别有时面临比较尴尬的问题。企业行政级别一般是和管理层级有关的,企 业由高级别划归同级别或低级别管理时,很明显该企业领导职工对身份有强烈的不适感, 可能导致管理指挥上形成掣肘或者人才的流失。

企业级别划分并没有明确的一定之规,按人数?按规模? 都不一定。更多是按层级,按领 导原职级。处级单位比局级单位大的多的、局级单位比处级单位小的多的比比皆是。单位 发展了,限于上级单位级别,本单位级别也不可能僭越,体会不到成长的快乐。

要打破旧体系,需要有新的体系来取代才行。新的体系没有建立起来,旧的体系废除了, 体系缺失会引发混乱。客观上集团企业需要有一套级别体系,如果没有级别,有些管理确 实很不方便,比如职级晋升,不能越级提拔就得知道处于何种级别。

建立全新的企业级别、职务职级体系是打破僵局的关键。有些国外公司有全球职位体系, 按照一定的规则划分职务等级。这或许是很好的参考做法。一套运转良好的级别体系可能 产生以下方面的作用:为确定基本薪酬待遇提供基础;企业可以升降级,带来一定激励效 果;选拔人才带来更多可能。

同样还有颇受诟病的职称评定体系,国外没有这套体系,国内民营企业基本不用这套体系, 也没到企业管不下去的地步,甚至比我们做得还好。不论是改良还是推倒重建,企业更应 思考如何建立本企业职级体系,职称和职级不完全挂钩。如果没有想好或者没有准备好, 进行激进的改革是可能出问题的。